时光来到了大唐王朝刚刚建立的时期,天下已经平定,李渊和他的儿子李世民先后消灭了宇文化及、王世充等军阀势力,平定了三王之乱。现在,政局稳定了,他们安置了流民,让百姓安居乐业。这是在隋朝开皇年间开始的长达十几年的战乱和纷争结束后,大唐王朝呈现出一片繁荣昌盛的景象。
公元626年,李渊生病得很重,于是让位给次子秦王李世民。从那时起,大唐王朝开始了历史上持续了二十三年之久的“贞观—开元盛世”,国力强盛,人才辈出。
在中国西南的一个城市有一片广阔的土地,它位于苍山之下,靠洱海。这个城市叫大理,主要产出大理石。无论是皇宫还是百姓的住宅,建筑的基础都是大理石。
自从公元七世纪,彝族建立了南昭政权,选择了大理作为首都。这个城市受到了中土文化的影响,所以建筑物的结构都是精致的锥形。整个城市从屋顶到屋梁甚至到地面,以及街道上的各个巷子,都可以随处可见洁白无暇的大理石。
大理石表面闪烁着各种光线,有的是青色和红色交织在一起,有的是蓝色嵌在白色中间,还有的是土黄色和紫色相间。更美丽的是那些色彩相配的绝佳大理石,即使在中原,只有大户人家才能难得一见这样的宝石。在夕阳的余晖中,它们绽放出绚丽的光彩。我回忆起高耸入云的苍山和波光粼粼的洱海,微风吹过,抚摸着古老的山峦,带起阵阵春花,让整个湖面闪耀着金光。真是美丽的景象!
"在苍山下,在洱海边,岁月匆匆而过,人们渐渐老去;
半生经历的生死,曲折的人生,载歌载舞在江湖中,却不知道自己像胡鸟一样迷失了方向;
故乡的亲人,还剩下几个,白发斑驳,已经变得苍老。"大理城中的一家小酒馆里,晚风拂过暖黄色的帘幕,带来了微弱的酒香。里面坐着一位老者,头发斑白,脸上的皱纹勾勒出岁月留下的痕迹。他环顾四周,喃喃自语:“时光荏苒啊,岁月如梭,多少欢笑和泪水,都埋葬在流年里。”
墙角的一桌上,坐着一位中年游侠,随性地闲聊着。他穿着宽松的青色长袍,腰间佩着一把闪亮的长剑。他片刻的沉思后,抬起酒杯,微笑着对老者说道:“大爷,人生总有坎坷,但正是这些艰辛和挫折塑造了我们的人生轨迹。我们要以歌声纵情江湖,哪怕与胡鸟同归于尽,也要勇往直前。”
老者望着杯中的酒,嘴角浮现出一丝苦涩的笑容:“年轻人,你说得是不错,但当你经历了半生的风雨,就会明白人生真正的坎坷。岁月已不再容易,曾经热烈奔放的青春,如今只剩下斑驳的白发。”
中年游侠沉默了一会儿,目光温柔地注视着老者,深情地说道:“大爷,您虽已年迈,但内心却依旧年轻。人生不只是时间的累积,更是心灵的不灭。即使岁月已赋予您银发,但您依然是这大理城的英雄,您的经历和智慧永远闪耀在这片大理石的土地上。”
老者听了这番话,脸上的苦涩渐渐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丝温暖的微笑。他点了点头,感慨地说:“年轻人,你说得对。我虽是老了,但内心却充满了对这片土地的热爱。大理城的大理石,见证了无数人的梦想和奋斗,它们似乎在诉说着我们的故事。”
这时,酒馆外响起了马蹄声和喧闹的人声。城门外,一群彝族的姑苏喜庆地回到家乡。他们手持锣鼓,载歌载舞,洋溢着快乐的笑声,仿佛将所有的烦恼都抛到了脑后。
在酒馆的窗外,大理石铺装的街道上灯火辉煌,人们匆匆而过,仿佛在大理石的光芒下,追逐着自己的梦想。
“苍山下,洱海畔,大理城是我的故乡。”老者低声吟唱着。他的声音轻柔而坚定,充满了无尽的眷恋和守护。
中年游侠静静地聆听着老者的歌声,内心涌起了无限的感慨。他知道现在的大唐盛世正是一切辛勤努力和付出的结果,这片土地上铸就的不仅仅只有大理石,更有人们的心血和希望。
大理城,它是一座见证了岁月沧桑的城市。在古老的苍山下,洱海的波光之间,人们在大理石的庇护下,续写着属于自己的故事,点亮着人生的辉煌。
玄武山起,兄弟伤残,真是何等悲哉!
都过去了,英雄正年迈,壮士也老去了,只能孤独地追寻仙途,在茫茫的路程上,无处可去流泪。
一个身高八尺,威风凛凛的男子站起来,皮肤黝黑,满脸胡子,身着中土服饰,穿着一件青色的衣服,头上系着黑色的头巾,发髻高高地挽着,他是尉迟恭。唱完这首歌后,泪水滚满他的脸,是什么让他如此伤心呢?
在南诏,几乎没有人认识他,但如果是在唐朝境内,他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著名人物。
尉迟恭,字敬德,在年轻时,勇敢无比,擅长武艺,尤其擅长使用双鞭。在千军万马之中,夺取敌将的首级就像是探囊取物一样,他打败了窦建德,击溃了李孝基,消灭了王世充,功绩卓著,他的名字列在凌霄阁二十四将之中,与秦琼、罗成、李靖、程咬金齐名。
在天下平定之后,这位戎马半生的当朝大将厌倦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厌倦了官场上的勾心斗角,看透了尘世的浮华,毅然决定去追求那虚无飘渺的仙道,闭门不出,不与人往来,哪怕太宗亲自前来,也不去接见,他只专心地炼丹炼气。
然而,他并不知道,仙道是多么幻灭的存在,无迹可寻,没有根据,只凭借老子和庄子这两位圣贤所写的学说,他闭门苦学,虽然几年来在文采方面有了不少进步,但对于仙道的领悟却只是零星并且微乎其微,也许还不如那些江湖术士、游方算命先生。这使得曾经叱咤风云的尉迟恭感到百般茫然失望!
在年少的时候,他曾经听到一些道士说,神州的西南地区,蜀山一带经常有仙人出没,他们的行踪飘忽不定,转瞬即逝,一瞬间就能到达千里之外。
在他脑海中,他一直在反复思考着离家出走还是留在家人身边的问题。这个问题困扰着他,使他夜不能寐。他想要实现自己一生的夙愿,追寻仙道;但同时他也舍不得离开他的家人,慢慢变老。这两个想法在他的脑海中互相激荡,辗转反侧。
最终,他选择了离家出走,为了自己的夙愿。在一个风雨交加、漆黑的夜晚,他离开了黑白双妻的怀抱,离开了刚刚出生的女儿,离开了带给他无尽荣耀的官邸。明天起,他将不再是当年赫赫有名的开国大将军,也不再是一位称职的丈夫和父亲,而只是一个孤独伤心的流浪人。
他追逐着自己的梦想,那在云端高处的凌宵宝殿。当他踏出官邸的那一刻,他的心痛苦地滴血,他的眼睛充满了泪水。他回头望了一眼这座府邸,只是瞥了一眼,因为他害怕看久了会回去,回到妻子身边,回到他那乖巧女儿小保琳的身边。他会听着她那清脆、优美的笑声,那声音让他如痴如醉。
他独自一人从长安出发,跨过黄河,爬过秦岭,越过巴山,进入了益州地界。为了不被人认出他,他把自己打扮得邋遢不堪,脸上满是污垢,不知道堆积了多久。他的全身都散发着一股臭味,让路上行走的人和动物都躲得远远的。当他来到城门口时,士兵们都捂住鼻子,好像已经习以为常。这或许也是因为他平时治军严谨,士兵们并没有被味道吓退,也没有恼羞成怒。尉迟恭觉得自己算是运气不错,平安通过了城门口,没有被自己的部下认出来。他自嘲地笑了笑。
独自一人来到锦江边,他毫不犹豫地跳进水里,享受着清凉的洗澡。水花溅起,他从头到脚都被冲刷得干净如新。他拢好凌乱的头发,摆脱了头顶的杂草,换上一身干净的青衣,再次整理好发髻,并戴上黑色帽子。回过头,他凝视着锦江,这是他离开大唐、远离故乡的地方,也是他唯一一次洗澡的地方。
蜀山地界广袤而危险,到处都是高山悬崖、毒瘴沼泽、凶猛野兽和毒物。尉迟敬德走过的这条路,可以说是生死边缘。即使对于曾经舔过刀刃鲜血的武将来说,也难以承受这样的折磨。如果换做平常人,在这样的环境下恐怕已经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白天他要躲避瘴气、沼泽和野兽的袭击,夜晚则要警惕毒物的侵袭。再加上蜀山广袤无垠,他根本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寻仙踪。
他感到一股失落的情绪涌上心头,但他的天性坚韧而不屈,一闪而过,他摆脱了这种念头,继续追寻自己的梦想。
他整日在山中漫无目的地寻找着,就像一个行尸走肉般四处游荡。遇到山上的采药人、猎人或者砍柴人,他会向他们询问这一带是否发生了奇异的事件,是否出现了仙人的踪迹。起初,善良纯朴的人们会细心地回答他的问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开始认为他要么是疯子,要么是傻子,都喜欢开玩笑地称呼他为“傻大个”。与他们的交流中,充满了对这个高大男子的同情。
从前有一个年轻人在横断山脉的落石峰山涧里救了一位昏迷的青年。这位救人的年轻人曾在军队服役,懂得一些救人的方法。他拿出一些平时从采药人那里得到的醒神草药和山中老参,制成汁水灌入昏迷者口中。
大约过了一个柱香的时间,昏迷者终于醒来。他脸色苍白,缓慢地从身上取出一颗泛着金光的小丹丸吞了下去。然后闭上眼睛,过了片刻,脸色逐渐恢复了红晕。虽然仍然显得疲倦,但比之前好多了。
当年轻人拿出丹药的时候,一股香气弥漫开来,仅仅闻了一下,尉迟恭就感觉身体好像年轻了许多,充满了精力。他本能地觉得这颗丹药应该就是传说中的仙丹。
昏迷者睁开眼睛后,两人互相寒暄,互相介绍了姓名。原来昏迷者姓徐,名弘,字路闵。
徐弘起身向尉迟恭深深一鞠躬,笑着说:“非常感谢尉迟兄弟及时救我,要不然我可能已经成为某只野兽的晚餐了。”
尉迟恭谦虚地回答:“这只是小事而已,不必放在心上,徐兄也不要再提了。”
徐弘哈哈大笑道:“好!请问兄台为何会在这蜀山群落中呢?实在让人感到好奇。”
尉迟恭略带惭愧地说:“我是为了寻找仙人的踪迹而来的,请勿嘲笑。”
徐弘听到这话,立刻惊讶地问道:“敬德兄弟,你真的相信有神仙吗?”
尉迟恭哈哈大笑:“古往今来,神仙的传说早已有几千年了,难道不都是虚构的吗?”
这个晚上,两人愉快地交谈着。找了个山洞,席地而睡,各自心里有着不同的思考,具体不表。
绕了一大圈,思考了很久,我不忍心对公共进行欺骗。我本来姓上官,名叫警我,是峨嵋山修道院的练气士。徐弘是我投入世俗的假名。前几天我到南诏寻找魔鬼的踪迹,没想到走踪被发现,被一群魔鬼围攻并且严重受伤。在回山的路上,被一位强敌打晕,跌进了落石山涧,幸运地遇到了你。得知了你的名字,我感到非常吃惊。
尉迟大将军,名声很高,即使是我们修道者也深知他的名望。然而恩公,你竟然舍弃了锦衣玉食、高官厚禄,离开家乡,横穿几千里的穷山恶水,在死亡线上苟且偷生,你的毅力实在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当我回到山上,我一定向师门推荐你,你只需要前往南诏的大理城等候好消息。等到日子合适我们再次相见,我将再次向你道谢。你看完这封信后,请抹掉字迹,以免泄露,可能会对你造成危害,我对此感到万分抱歉。峨嵋山上官警我留。
尉迟恭看完这段话,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回想起这一年的辛苦,仿佛是一个乞丐般从中原到蜀山,像僵尸一样在蜀山各个山峰之间奔波寻找,却没有一点收获。原本他的神经都快要崩溃了,现在终于有了第一次的放松。
他站起身,放声长啸,声音在四周回荡着,脸上掩饰不住的是高兴、兴奋和无边的渴望!
在角落里,一个炯炯有神的小眼睛眨巴眨巴地注视着这个几乎疯狂的男人,年幼的他一脸茫然不解!
“羿儿,走,我们去大理!”
他一把抓起角落里一个只有一岁左右的小男孩,把他扛到肩膀上,擦掉上官警我留下的字迹,像飞一般往南诏都城大理奔去。
“义父,您是不是又在思念义母、姐姐和那些老友们了?”一个年幼的声音打断了尉迟恭的沉思。每当他被情感所困扰,或者沉浸在悲伤之中,这个小孩的出现总是能将他带回现实,忘却一些痛苦。
看着这个孩子,尉迟恭心中欣慰,他回想起自己的女儿,她大概也已经这么大了,同样可爱。但是自己呢?离家出走已经快有十一个春秋了,追寻着曾经不可捉摸的修仙之路。家人还好吗?双妻会原谅自己吗?女儿会不会心生怨恨?自己已经逐渐变老……
“傻孩子,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很多事情都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我当初离开他们追求仙道,但终究未能如愿,不忍面对他们,希望她们不怪我……”
“我搞不懂大人们怎么想的,明明是一个简单的事情,却被您想得那么复杂,白白受苦。”小童说着,还摇头晃脑,模样神气十足。尉迟恭感到哭笑不得,这个孩子真是太可爱了。当初真是明智地收养了他,陪伴自己生活了十年,给自己带来了许多乐趣。
记得那是离家半年,进入蜀山地界两个月的时候。那天,整个天空仿佛要崩塌一般,漆黑一片,给人一种窒息的感觉,让人难受至极。
天空中雷电渐渐停歇,然而并没有下雨,这让尉迟恭感到十分困惑。这种怪事在他近四十年的生活中还是第一次遇见。然而更令他惊讶的事情随后发生了,他的右眼角瞥到乌云中的一颗金色亮点正迅速向他所在的小洞飞来。
这亮点的来势之猛、速度之快,转眼间就接近了洞口。要是被这东西砸中,至少会重伤,他赶紧把脑袋偏开。只听到一声“嘭”,那亮点砸中了尉迟恭的颈部根处,紧接着又是一声“咚”,尉迟恭八尺的身躯倒在地上,他晕了过去。
在迷迷糊糊中,他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扯他的胡须,非常痒。他睁眼一看,一个古铜色皮肤的娃娃正在用力拔弄他的胡须。
这个娃娃有着乖巧可爱的脸蛋,红扑扑的小手,闪烁着明亮的眼睛。他身穿一件白金色的小肚兜,上面镶嵌着九颗火红的小珠,形如火焰般灿烂。娃娃的大小正好适合他娇小的身体。
他的左手戴着一个古朴的手镯,材质不明,看起来像玛瑙又像翡翠,有时闪烁出五彩的光芒,非常漂亮。
然而最显眼的是他右肩背后的一根金色箭状胎记,古老而神秘,奇异而栩栩如生。尉迟恭的脑袋完全糊涂了,他无法想明白为什么从空中掉下来的竟然是这个娃娃,而且这个娃娃的一切都如此不寻常。
尉迟恭一把抱起小娃娃,大嘴上长着厚厚的胡渣,在小娃娃嫩嫩的脸上亲了一口,发出了“卟”的一声响亮的声音。
“天赐我儿啊!天赐我儿!”
小娃娃连连嘀咕着,挥舞着他那双小巧玲珑的手向尉迟恭打去,似乎在表达自己的抗议。
“嘿嘿,小家伙还要打我呀。”尉迟恭笑着说。
小孩像是通灵般地“咯咯”一笑,见他“投降”了,便停了下来。
“得给小家伙取个名字才行,不能老是叫他小家伙吧。”
小家伙似乎在提醒尉迟恭,“嘟嘟嘟”地呢喃。
“嗯,小家伙自己给自己取好了。哇,多聪明的小娃娃啊,长大了一定了不起啊!真没想到我尉迟恭今天能够得到这个孩子,夫复何求啊!”
小家伙又发出了一阵“嘀嘀嘀”的声音,仿佛在提醒尉迟恭。
“一……毅……弈……奕……翊?”
尉迟恭突然看到小家伙身上的箭形胎记,心中涌出了“羿”的字眼,再看那白金肚兜,觉得应该赐姓为金。
“哈哈哈哈哈,金羿!金羿!好好好,从今以后,我们将相互依靠,共同生活。”
小娃娃一阵“咯咯”的笑声,这个小洞穴里的气氛瞬间变得温馨起来,与外面乌云密布、怪异异常的景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里的美丽和平静让这个流浪在外的汉子感受到了失去的温暖。
尉迟恭抱着小金羿信步走出了洞穴,回头深深地看了看这个小山洞,顺手在洞口上方写下了四个大字——“栖霞岭送子窟”。
他注视着这个地方,那么小,以至于他自己都有点难以置信。然后,孑然转身向前走去。他已经行走了整整两个时辰,却连一只蛇虫毒物都没发现。就连平时那些凶戾的巨蟒和猛兽也远远地躲开,仿佛它们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这让尉迟恭感到很困惑。
“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威猛厉害了,连猛虎毒蛇都怕我,这没道理啊。”
低头一看,他的怀里抱着小金羿,他看到他闭上了小眼睛,呼吸平稳,嘟着小嘴,红扑扑的脸上挂着甜蜜的微笑,多么天真可爱啊。小家伙似乎疲倦了,或者是由于其他原因,他就这样安详地睡着了,完全不关心那个抱着他的男人正在为问题苦苦思索。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尉迟恭一边像父亲一样,一边像母亲一样照料着这个来自天上的孩子。他利用闲暇时间向山野樵夫、猎人和药农讨要一些草药、零碎的皮毛和破布,然后缝制成衣服,为小金羿保暖。这种缝纫活对这位勇敢的汉子来说确实有点困难。
要说舞刀弄枪,他还是行的,但缝纫活他就真的不擅长。尽管缝制出来的大衣很厚实,保暖效果很好,但从外观上来看,它并不能算作一件衣服,最多只能算是将兽皮和破布拼凑在一起。
小金羿也算是个例外,从小到大他从未生过一场病,这让尉迟恭省下了很多麻烦。否则的话,情况就会变得很糟糕。
自从那天遇见上官警之后,尉迟恭带着这个孩子在大理定居下来,只是为了等待那令人觉得不切实际的好消息。
自从金羿三岁的时候,尉迟恭就开始给他和邻居家的孩子们一起上课,教他们认字和学习武术,这样他们就能保护自己。但是尉迟恭对金羿的学习能力感到很惊讶,简直无与伦比。其他孩子学一个字或者一个招数可能要几天甚至更长的时间,但是对金羿来说,几乎是片刻之间就掌握了,像个天才一样。尉迟恭傻眼了,其他孩子也都不可思议。过了片刻,尉迟恭突然笑了起来,其他孩子们面面相觑,不明白他为什么一会傻笑一会又发呆。尉迟恭笑着说:“上天果然对我很不错啊!”
接下来的七年里,尉迟恭把自己所学的东西都教给了金羿,几乎是全部传授给了这个上天赐予他的儿子。除了学习,金羿还帮其他孩子做一些农活,帮他们补习功课。一会去东家,一会去西家,深受当地人民的喜爱。就这样,时间一晃而过了好几年。
“时间过得真快啊,一转眼十年就过去了。人一辈子究竟有多少个十年啊,上官兄弟,你究竟要让我等到什么时候啊!”尉迟恭摇摇头,叹了口气,继续凝视着洱海平静的水面,陷入了沉思。
金羿乖巧地闭上嘴巴,他知道现在不应该打扰义父。在这十年里,有整整五年时间,义父都是在这洱海湖畔凝视着湖水度过的。面对性格刚烈的义父,金羿知道他无法改变他内心深处的执念。
“哈哈,阿富,快点追我啊!你跑得真慢,快点啊!快点啊!还有你小玉儿,你跑得像蜗牛一样,下次来苍山摘果子就不带你们了,哼哼。”金羿调皮地喊着,带着稚气的笑容,指挥着游戏的规则。
在苍山半山腰的崎岖山路上,三个年方十岁的孩童,一前一后地追逐着。领先的是一个身材强壮的男孩,身高五尺,皮肤古铜色,这人非金羿莫属。
自从三岁开始学习武艺,经过七年的不懈锻炼,再加上尉迟恭严格的督促,这个男孩练就了一身健美匀称的肌肉,看上去和谐而不夸张。与他义父的肌肉纠结相比,他并没有那种让人望而却步的威猛霸道感。
紧随其后的是段水桓家的双胞胎兄妹,他们相对于金羿来说稍微矮了半个头。男孩穿着典型的白族服饰,身着白色的对襟上衣,外面套着镶有花边的黑领褂,下穿宽松的白色裤子,头上包着白色头巾,肩上挎着一个绣花的挎包。女孩则穿着白衬衣,配着精致的艳红领褂,下身是绿色绣花边裤子,脚上是绣花鞋,腰间挂着一个茶花短围裙。
这两个孩子是金羿的隔壁邻居、段水桓家的双胞胎兄妹。哥哥名叫段羽富,妹妹名叫段祥玉。他们和金羿是青梅竹马的好朋友,从小一起玩耍,情同手足。
几天前,金羿在上苍山玩的时候,在半山腰的断魂崖下发现了一个宝贝。断魂崖下常年笼罩着大雾,看不到底。这里还有瘴气丛生,视野模糊,而且悬崖下面经常有毒蛇和虫豸,异常危险。据说,当地的民谣有说:“断魂崖下,寸草不生。”听到这个地方的人大多都不敢靠近。
大多数南诏子民中的老一辈都对这个地方保持沉默,一提起它就会感到恐惧,让后辈们对此毫无所知。
然而,天意弄人,这个异乡来的孩子无意中发现了这个秘密。有一天,金羿看见了几缕红光透过浓雾,他作为一个好奇心旺盛的顽童,热衷于胡闹,于是他毫不犹豫地顺着断魂崖往下爬。
金羿从三岁开始习武,他具备惊人的天赋和强健的体魄。其实,断魂崖在地势上并不是特别陡峭,只是由于隐藏的危险远远超过了陡峭悬崖上的危险,比如毒气、毒蛇、毒虫和毒草无处不在。从地形上来看,它只是一条山沟和两个稍微陡峭一点的斜坡而已。
金羿顺着坡壁往下爬,攀爬了大约一柱香的时间,随后来到了一层昏暗的雾气之中。突然,他感到头晕目眩,几乎摔了下去。但随后他又恢复过来了,继续向下攀爬。红光越来越亮,昏暗的气氛逐渐消散,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清新的空气。大约过了半个小时,他终于到达了崖底。
金羿沿着光亮的方向前行,越往里走,周围传来了“唆唆”、“呲呲”的声音,听起来像是许多蛇虫奔跑的声音,可奇怪的是,他的视线范围内却看不到一条蛇或者一只虫子。
金羿早已见怪不怪,从小到大他拥有一种让百兽畏惧的能力,无论是家禽家畜还是猛兽毒蛇,都似乎害怕他,见到他都会躲开。
他跑了大约十五分钟,终于看到了发光的物体,那是一棵果树。果树大约有六尺高,树干粗壮,每一片树叶都闪着红光,被一层雾气笼罩着。
最吸引人注意的是结在树枝顶端的九枚红色果子,形状像鸡蛋,光芒透过雾气,直接照射到崖顶上方。先前金羿看到的红光都是来自这九枚果子。
“哇呀,这些野果好漂亮,一定很好吃。”他随手摘下一个果子,用衣服擦了擦,一口咬下,果肉入口即化,口感甘甜,散发出奇特的香味。
他感觉到一股暖流在小腹处流动,感觉真是太舒服了,他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他舔了舔嘴唇:“真好吃,嘿嘿,对了,我要留一些给阿富和小玉,我们一起下来采摘,享受最新鲜的果实!”
于是,在山坡上出现了三个孩子追逐嬉戏的场景。
“快点啊,我们马上就到了,你们两个为什么这么慢啊,真是的,快一点!”金羿催促着他们。
“哎呀,我们太饿了,已经没有力气了。”阿福也附和道。
“好了,好了,就快到了,你们再坚持一下吧。”金羿无助地劝说道。
“到了,我们下去吧!”
“什么?还没到?我真的走不动了。”两个孩子几乎同时说道。
“嘭”、“嘭”两声,两兄妹无力地坐在地上,一动不动。
金羿嗤笑道:“真是的,我早就跟你们说要多练功,看看现在,你们走不动了吧。回去告诉义父,让他每天让你们多练半个小时的马步!”
可是无论他怎么想办法,先是恐吓、再是邀请、最后甚至是哄骗,两个孩子就是不肯再走了。
“好吧,好吧,我下去帮你们拿,你们在这里等我,乖乖的,不许离开哦。”
“好的,羿哥哥最好了!你快去快回来哦,不然我饿着肚子就不理你了。”小玉甜甜地撒娇道。
金羿轻车熟路地滑下山崖,整理思绪并准确判断方向后,继续前行。然而,她惊奇地发现这里好像刚刚经历过一次地震,到处都是乱石、深坑,树木被无序地倒在山崖两边,地面上到处都有裂缝,最长的裂缝长达十米,深不见底。
突然抬头,金羿惊呼道:“哎呀,我的果子,难道被埋起来了?”她迅速跑向那个方向,离朱果树大约还有一里的距离。
“轰”的一声,一股强劲的力量迎面撞击过来,金羿感到压力逼人,全身毛孔仿佛都被窒息,呼吸变得困难,躲避已经来不及了。“嘭”,她被力量摔飞了十米远,恰好摔在一棵十人环抱般粗细的大树树叉上,昏迷了过去,失去了知觉。
“轰隆隆!”一连串震耳欲聋的巨响将金羿从甜蜜的梦境中猛然拉回现实。他艰难地睁开双眼,遥望着如同要塌陷的天穹,看上去摇摇欲坠。
“不对,是我在晃动。”他用手支撑着自己的身体,除了头微微有些晕眩,肩膀有些酸痛,左腿大腿后侧还有一块青肿,除此之外没有什么严重的伤势。
环顾四周,金羿觉得有些哭笑不得。之前被一股无名力量击飞,刚好掉进了一只巨鸟的巢中,整个人好像被绑在上面,四脚朝天,满头干巴巴的鸟粪和杂草,看起来相当滑稽可笑。
他左右摇晃着头,扫视着周围。草木已经遭受了毁坏,满目凄凉,到处都是折断的树枝和枯萎的叶子,地面上一片狼藉。
各种猛兽和毒蛇虫豸的尸体堆积在一起,其中大部分都是来自荒山野岭中的剧毒生物。除了几种他熟悉的毒蛇、巨蟒、蝎子、蜈蚣和毒蟾蜍等,其他的毒物他都不认识。然而毫无疑问的是它们都在相互残杀。
一只猛兽巨蟒猛力抽打,不时地撞击到他所躲藏的巨树,而这棵巨树已经受不了,疯狂地晃动起来。
尸体不断增加、不断堆积,只需要片刻时间就被践踏得支离破碎,断臂残肢,皮毛肉破,满地都是。
大部分蛇和虫豸都被震成了几段,更多的则化为飞灰、粉末。乳白色的脑浆、鲜红的血液、碧绿的虫豸体液和深黑色的毒水相互交织,发出“嗤嗤”声不断传入耳中,阵阵青烟弥漫开来,恶臭难以忍受。
“呜呜”,“呜呜”,“啊啊”,“啊啊”几声巨大的咆哮声,把他吓得几乎要魂飞魄散,头脑剧烈疼痛,四肢无力,嘴角渗出鲜红的血迹,双耳被持续的嗡嗡声所迷惑,暂时听不清别的声音。
他放眼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真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象,乍一看就吓了一跳,如果他现在还有力气动弹,估计会跳起来逃跑,只要能跑多远就多远。
在不远处,他看到了两只庞大的怪兽正在对峙着。左边的怪兽身长十米,高达八米,头上长着一对尖角,脑袋的形状和右边那只差不多。它的嘴边有两根须发,随着呼吸飘摇不定,身体有点像鹿,脚爪则像马蹄,尾巴则像是在山上见到的那只狮子的尾巴。它浑身覆盖着金黄色的鳞甲,露出了锋利的獠牙,看起来相当凶残。整个身体上满是伤痕,金黄色的鳞甲有些地方甚至已经被烧焦,破烂不堪,流淌着金黄色的液体。那些没有鳞甲保护的地方已经变成了黑色,显然是中了剧毒。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它宁愿舍命也不让对方靠近那变成朱红色的果实。
而右边的怪兽,身长至少十丈,粗度要有五个人环抱。它的脖子上长着三个头,形状和左边的那只相似。金羿仔细想了想,觉得这张脑袋和他养父嘴里形容的龙头很像,对了,应该就是龙头。但是右边这只怪兽没有角,只有三个突起的包,似乎有什么东西就要从头皮冲破而出。它的身体像蛇一样细长,尾巴则像鳅鱼的尾巴。全身都闪烁着红光,虽然也有一些伤口,但显然比左边那只要好得多。它盘起身子,用六只眼睛直盯着对方,仿佛对胜利有着百分之百的把握,完全不把对方放在眼里。
“哼哼,金麟,你原本是仙界的神兽,私自跑到人间种植仙果,被仙界发现,你应该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右边那个怪物张开血盆大口说道。
火蛟焦急地对金麟说:“金麟啊,你既是仙界的神兽,一定了解我们散修修炼的困难。我已经历过八次天劫,就在一百年前,差点就被天雷击成了碎渣。至今为止,除了仙界的阵法大师鬼谷子利用那个先天混元两仪太极阵通过了第九次散修天劫,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谁能够凭着自己的实力渡过九次劫难。鬼谷子不过是借助天地创造的屏障来钻空子而已,可是没人知道那个阵法究竟在哪里。这些年来,我在人间界四处寻找,但一无所获。”
金麟沉吟片刻,回答道:“我明白自己的处境,面对第九次散修天劫,我确实没有任何生机。所以这些年来,我一直寻找天材地宝,灵丹妙药,只是为了多争取一点活下去的机会。不过,你何必在意这些东西呢!”
火蛟有些不解地问道:“十年前,你曾受了重伤,逃到了这断魂崖,我们曾经大战一场。当时你虽然受了重伤,但依然表现出了顽强的战斗力。如果硬抢夺朱果,那将会两败俱伤。我看那颗朱果至少还要五百年才能成熟,所以我放弃了。可谁知道,你竟然使用了什么方法让这棵果树在短短十年内就完全成熟了。唉,真是出乎了我的意料,我怎么能放弃这个近在咫尺的美味呢?”
“这个朱果虽然看起来普普通通,但是来自仙界,与凡间的朱果可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而且,我感觉到里面蕴涵的仙灵之力非常特殊,所以我带着这么多手下来分一杯羹。”金麟皱着眉头环顾四周,愤怒的双眼里闪现着晶莹的泪花。他望向金羿藏匿的角落,那泪花如箭,刺痛着金羿的灵魂深处,这一幕如此熟悉,亲切感油然而生,好像曾经在别的地方见到过。
金麟捂着胸口,泪眼婆娑地说道:“这朱果是我送给主上的,既然你想要,就得踏过我的尸体才能得到。只要我还没有倒下,你休想得到!吼!吼!吼!来吧!”他怒目圆睁,凝视着三头火蛟。
火蛟三个红得发亮的眼睛里透出赞许之色,三个巨大的脑袋同时点了点头,说道:“不错,不愧是仙界神兽,宁死不屈,保持尊严。很好,很好。如果我们今天得到了朱果,我愿意帮你治伤。其实,为了多一分生机,我也不愿意与你为敌,你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
他们回头看着仍在拼命搏斗的千千万万的毒物和猛兽。三头火蛟齐鸣一声:“停下所有的动作!无论今天的结果如何,都不准再伤害这里的一草一木。”
“嘶咬、攻击!”万千毒物和猛兽立即停下来,一方只剩下几千的数目,另一方却是密密麻麻、数不清的多。这场激烈战斗的差距可想而知。
金麟发出一声狂暴的咆哮,三头火蛟也回应着发出凄厉的嗥叫。金麟一跃而起,身形化作一道金色的闪电,向着三头火蛟飞扑过去。三头火蛟的身体原本盘绕在一起,此刻却迅速绷直,犹如一支射出的箭矢,化为红色的火焰,与金光相遇,发出巨大的撞击声。
可怕的声响好似天上劈下的雷霆,震动大地,周围的岩石也哗哗地滑落。这两只神兽曾经修行了无数年,是妖兽中的佼佼者。经过之前的一场战斗,如今再度相遇已经充满了杀气和仇恨。然而,它们似乎被某种力量所束缚,不能展现出更强大的法术,仿佛遗忘了自己的本领,回归到最原始的野兽状态,彼此扑打、撕咬着。
砰!三头火蛟用尾巴重重抽击金麟的脖颈,瞬间将其击飞了十余丈远,金血四溅,鳞甲碎裂,被击中的地方留下了一条黑线,显然是中了毒。倒在地上的金麟看起来如同一具死去的尸体,短时间内怎么也无法爬起来。
然而,过了一段时间,金麟巨大的身体颤抖着,费力地挪动四肢,艰难地站了起来。它发出低沉的咆哮声,继续向着三头火蛟猛扑过去,疯狂地攻击,唯一的目的就是捍卫那属于神兽的尊严,保护这个将要赠送给未知主人的礼物。
砰砰砰……
金麟被三头火蛟重击飞了多少次已经无从计数,每次被击飞,身上就多了一道“黑线”。现在,无论是鳞甲还是其他部位,已经没有完整的一片了,失去了之前的威风凛凛和金光闪耀的气势。整个样子就像是刚刚从火堆里烤熟的麒麟,完全没有了仙界神兽的王者风姿。
每一次金麟被击飞,它顽强地站起来,然后毅然冲回去,接着又被打飞,如此往复。
“你就认输吧,就为了几颗朱果而已。你何必如此执着呢?何况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的主人。”三头火蛟不屑地说道。
“闭嘴吧,不要再劝我了。我已经告诉过你,如果你想得到朱果,就必须跨过我的尸体,否则你别想得逞!”金麟咬牙切齿地回答道。
三头火蛟苦笑着摇了摇头:“如果不是为了求得生路,我们本可以成为至交好友。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让开,我取朱果,你好好休养,我们一起在南荒地界生活,否则就是你死我亡。你自己决定吧!”
“吼!吼!”金麟愤怒地吼着,重新点燃斗志。它的眼中重新闪现出坚毅的光芒,金色的胡须随着呼吸急促地摆动,头顶的金毛竖立起来,用最原始的方式,再次拒绝了对方的邀请,誓死保护那株在它们看来并不起眼的朱果。
金麟纵身跃起,向着三头火蛟身体交接处的薄弱之处咬去。它明白,想要彻底战胜对手,只有攻击对方致命的弱点。然而,作为经历了八次散妖天劫的三头火蛟,怎么可能让对方轻易攻击到自己的致命之处呢?
只见三头火蛟同时张开巨口,喷出三股黑炎,朝着金麟引去,同时巨大的尾巴摇摆着,砸向金麟的头颅。
金麟疾速闪避,险些躲过了三股地域焰火的袭击。然而,由于受到了严重的伤势影响,金麟再也无法避开最后一道致命的攻击。它只能顺势偏过头去,结果头部发出了一声巨响,鳞甲纷纷脱落,血液喷溅而出,将深可见骨的伤口暴露无疑。
神兽金麟的强大肉体再次受到了重创。接着,它重重地摔倒在地面上,烟尘升腾,尘土飞扬。金麟撞击地面的力量竟然将坚硬的山石地面凿出了一个巨大的坑洞。
“何必如此固执呢,你这个家伙。”三头火蛟摇摆着三个脑袋,看了看倒在坑洞中一动不动的金麟。六只翠绿的眼睛中充满了佩服之情,然而嘴角仍然挂着一丝得意的笑容。他战胜了一个来自仙界的对手,在这个以强者为尊的妖族世界中,这无疑是一种荣耀,即使对手已经受到了重伤,他的胜利并不足够光彩。
巨大如蛇的身躯悠悠滑动,缓缓向前移动。为了表示对这位对手的尊重,三头火蛟并没有直接使用妖法来夺取朱果,而是一步一步地靠近朱果树。
“等等,我已经告诉过你们了,要得到朱果,就必须从我的尸体上经过,我还没死呢!接受我的最后一击!”只见金麟艰难地从坑洞中站起,几乎全身上下找不到一片完整的鳞片。它失去了原本威武的形象,金光已经黯淡无光,取而代之的是像一只即将死去的病狗般无精打采的模样。
金麟扭过头,对着周围的怪兽们发出一声狂吼。而三头火蛟也对着身旁的毒物虫豸咆哮一声,它们使用的是兽语。躲在暗处的金羿原以为这两只怪物又要发动战斗了,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幕简直让他差点掉下下颌。
"他们是言和了吗?但这好像不太可能啊!"小金羿甩了甩头,一头雾水,对这两只怪物的意图感到困惑。
"好了,该出招了,它们已经走远了,我们不必担心会引来更多的杀孽,也不会影响我们的修行和渡劫了。"三头火蛟摇摆着三个脑袋,摇动着尾巴,吹着自己的六条胡须,一副必胜的样子。
金麟没有多说,默默地凝聚着法力,嘴中不停地念叨着咒语:“混沌之极,九天离位,八卦互生,射日神弓。现!"
随着口诀的循环反复,金羿心中涌起了一股熟悉的感觉。这个咒语如此熟悉,仿佛曾几何时他就一直默念着它,可是越想越头疼,心如遭枪刺,却怎么也记不起来。
令他更惊讶的是,一直伴随着他十多年的箭形胎记开始不断颤动,忽前忽后、忽上忽下,他赶紧伸手按住,却仍无法止住颤动,仿佛要从体内突破而出。
"请饶恕,主上,麟儿只是借用了您的法宝。"一双金色兽眼盯向金羿躲藏的方向,眼中透露着凄迷之色,仿佛在向多年未见的朋友告别。
金羿此刻忘记了对这巨大怪兽的恐惧,那双眼睛是如此熟悉,他恨不得立刻站起来,冲向那可怜的金色怪兽,但他却动弹不得,像是被人束缚住一般。
渐渐地,三头火蛟的六只闪烁着碧光的眼中,失去了之前的光彩,代之而来的是慌乱。它们害怕了,对方的法力如此强大,单凭这气势已足以让拥有大罗金仙势力、已经八劫散妖的它们也感到恐惧。
“我命不保了!”三头火蛟自怨自艾,同时凝聚着全身的妖力,张开嘴巴吐出一颗火红的丹珠。丹珠随着风飘荡,逐渐变大,直到达到人头大小停止膨胀。红光弥漫,照亮了周围的大地,焦土瞬间出现,模糊地看到丹珠中有一只缩小版的三头火蛟在其中游弋。
“噌”地一声,一只微微闪烁着青光的无弦小弓从金麟头上浮现出来。它看起来像石头又不像石头,像铜又不像铜,无法确定它是由什么材料制成的。光芒闪烁,淡淡地显现出四个古朴的上古蛇文大字。
作为上古三头灵蛇的后代,三头火蛟一眼就认出了这四个大字,惊叫道:“射日神弓!”一瞬间,他的灵魂开始颤抖!
传说在太古洪荒时期,在混沌分开、天地开辟之后,九天之上的灵气稀薄,不利于修炼。与此同时,大地上多由大神盘古的血脉所凝聚,各种神、仙、魔、妖和人共同居住在地球上。尽管有无数的众生得到了血脉的灌注,成为修炼者,但仍有很多生灵选择停留在人界,而不羽化升仙。
在此之前,野兽众多,人类稀少,妖修士层出不穷。直到妖族大圣女娲开始造人,才有了后来的道家、佛家修真之士。
因此,在洪荒时代,妖族统治着世界,日月星辰也由妖族掌控,整个宇宙都是妖的领土。妖族的帝王帝俊和东皇太一,手持鸿钧道人赐予的法宝河图洛书和混沌钟,稳固统治着洪荒世界,统治着人界。他们统治下的神州四海,以及天界九天苍穹,构成了妖族的天下。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太古的妖族圣妖鲲鹏太师为了显示自己的帝位尊贵,建议把妖国的都城建在九天之上,以吸收天地之气和灵气,聚集神州的元灵。他还建议搜集各种珍贵材料,制造出各种器具,并建造一座琉璃金殿,构建一个宏伟的天庭。
金乌妖帝帝俊和东皇太一修为非常高强,达到了九天圣妖后期,离大尊只差了一点点。他们手持神器河图、洛书和两仪混沌钟,可以说在妖族中的地位仅次于伏羲和女娲。然而,大尊者很少出手,沉浸在修心悟道的修炼之中,很少干涉尘世的事务,所以在那个时代,他是无可争议的独尊。
帝俊生了十个儿子,他们每个人都是金乌,自称为金乌太子,希望接任太阳的职务。金乌太子自视甚高,因为他地位尊贵,受到妖帝的宠爱,所以做出了许多不合规矩的事情。更不可思议的是,他忽视自己的职责,私自下界,奸淫掳掠,欺负凡人。有时,他还决定一起出动,四海干涸,百姓们遭受苦难。
人们敬仰的大神夸父不能忍受百姓们生活在水火之中,勇敢地挺身而出,愤怒地与金乌太子战斗。战斗从东海一直持续到西荒不毛之地,从南蛮百毒之域一直追到北溟寒冷的水域。最后,在九霄之上,十日金乌不敌,夸父招集了众多妖神来共同攻打。然而,夸父战败,受了重伤,只能逃走。虽然他成功逃脱,但身心俱灭,最终死去。临死之际,他的残存元神和精血附着在神器昆仑桃杖上,化作一把弓和一支箭,沉入孕育在地脉之中的胚胎之内。
妖帝非常愤怒,一方面对他的儿子进行重罚,另一方面安抚地界的众神、仙、妖、魔。虽然暂时实现了天下太平,但从那时起,人们的心思开始离散,各自怀着不同的阴谋和鬼胎。
他是个神秘的男子,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他常常携带着一把看起来像石头又像铜的青色无弦小弓,这弓从不离身。男子非常擅长射箭,不论是飞禽还是走兽,无论是有鳞甲还是披毛,只要他心生之间,箭就会精准命中目标。无论大小,他的箭总是百发百中。他所在的地方被人民称为“后羿”,这个名字成为他享誉万世的代号。
回想起那把能与洪荒大神齐名的射日神弓,三头火蛟心中充满了绝望。他即使拥有妖帝帝俊和太一这两个妖界法力无边的强者,手持至尊神器河图洛书和两仪混沌钟,也不敢试图报复后羿。一方面是因为后羿实力强大,给他们造成了压力,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们对这套神器十分忌惮。
这种情绪让三头火蛟越来越不甘心。他不明白为什么天命如此对待自己,明明自己没有犯下什么大罪,否则也不会顺利度过八次天劫。尽管他是南荒妖王,统治着南荒,但自他登基之日起,就约束自己的手下妖怪,不准他们残杀南荒百姓,必要时还要保护他们。因此,在南荒人心中,三头火蛟被视为守护神,家家户户供奉他的图腾以避免灾难。
绝望的念头充斥着三头火蛟的心头。逐渐地,他开始麻木,而代之以一种求生的信念。他拼尽全力将妖元力灌注到自己的丹田之中,红光不断闪烁,频率越来越快。在后羿的注视下,世界渐渐变得模糊起来。
"嗖!"
只见那无弦的青色小弓微微弯曲,然后变得笔直,一股金色的气劲闪烁着雷霆之力呼啸而出。
就在这时候,金麟突然出现异常,它口中涌出一道金色血液,四肢无力地坠落在地上,整个身体颓然倒下。三头火蛟也感到异常,它们的嘴张得大大的,吐出一股红黑色的鲜血,蛇身猛烈地收缩起来。
"咚……!"
金麟庞大的身体再也无法抵挡,瘫软地摔倒在地上。紧接着,又是一阵巨响!
"呲……!"
金色的气劲穿透了金麟瞳孔缓缓破碎的紫红色内丹,内丹瞬间碎裂,三头火蛟再次震荡起来,巨大的尾巴横扫过来,地面瞬间出现了数十条深深的壕沟。
那股金色气劲的力量并未消减,向着金羿电射而来。金羿感到一阵寒意,浑身寒毛竖立,汗水不断地涌出,他非常清楚,如果被这股金色气劲射中,必死无疑,就算是和那怪兽一样强大的他也无法承受,更别说他自己了。
金色气劲离他只有一个手掌的距离时,金羿全身金光闪烁,隐约中他看见了一个金色光幕将那股气劲弹开,冲向天空。
"哗!"
一声巨响,仿佛帷幕被撕裂一般,那股气劲终于力竭而消散。
"太可怕了!"金羿吞了吞口水,他想不到只是为了下来采摘几颗果子,却亲眼目睹了这场惨烈的战斗。他忍不住朝着两兽倒下的地方看去,发现金麟的双眼也正盯着自己,充满了无助和不甘。
他的心怦怦直跳,对方的目光……他终于鼓起勇气,颤巍巍地朝那两兽倒地的地方走去。
"您还记得我吗?"金麟用一声细若蚊鸣的声音响起。
"好熟悉,但是就是想不起来了!"金羿回答道。
"哎,看来我的努力没有白费,只要您还有熟悉的感觉,我就死而无憾了!"金麟慢慢闭上双眼,仿佛在等待死亡的降临。
“别死!有没有办法能救你?”金羿被一股莫名的冲动所驱使,冲昏了头脑。他直觉告诉他,眼前的怪兽似乎与自己有某种联系,否则他为什么会受到它无意间流露的眼神的触动。
“没时间顾及那么多了。他们是为了争夺这个果子吧?这东西肯定有特殊的作用,也许能救活这个怪兽。”金羿迈步走到那株果树下,随手摘下八颗朱果,一下子全部塞进了金麟的嘴里,不管它能不能吃得下。只见金麟原本憔悴的身体渐渐恢复了光彩,它睁开眼睛,满意地说:“够了,这东西能稍稍缓解伤势,但要完全恢复还是不行。我本已受了重伤,再加上与火蛟激战,伤势更加严重。再有,我还需要强碎兽婴来激活射日神弓,否则别指望有任何生机。”
就在金羿看到金麟手臂上的手镯时,一股强烈的意志再次像炙热的火焰一样燃烧起来。他仿佛回到从前,见到那个傲立如巨人般的男子站在自己面前,只是现在他变成了一个小孩子。眼前闪烁着一阵古朴的青光,他仿佛被装进了手镯的乾坤空间,历史似乎再次重演,这是天意所指吗?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进入您手臂上的浩天神镯进行修养,才能完全恢复。您愿意吗?”金麟微弱地说道。
金羿完全晕了过去,这是他第一次听说自己已经跟随了十一年的手镯还有个名字,叫做“浩天神镯”。
我瞥了一眼金麟,发现它曾经复彩的身体再次黯淡下来。我毫不犹豫地回应:“我愿意帮你,但我不知道如何让你进去。”
金麟的巨大身躯突然迅速缩小,眨眼间化为一粒尘埃大小,径直消失在左臂手镯上。金麟的速度太快,几乎吓了我一跳。刚才还是奄奄一息的样子,经过一次生死考验后,它竟然能鼓足最后的力量,在我眨眼之间缩小并进入手镯。真是难以置信。
想起金麟离开前让我救那三头火蛟,我回头一看,那些怪兽的身影已经不见了。我以为它们已经离开,正准备离去。
然而,我的右脚背突然被一物砸中。我低头一看,惊讶地发现原本十丈长的三头巨兽,现在只有四脚蛇那么小,正躺在我的左脚背上。它们的三个脑袋不停地点动,仿佛在请求救助。这些原本可怕的怪兽一旦变成了如此小巧的四脚蛇,立刻让人忘记了它们之前那庞大并狰狞的身姿,反而给人一种可爱的感觉。
“你想让我救你吗?”我俯身,抬起手,举着那只小小的三头火蛟,询问道。
三只火蛟的脑袋齐齐点头,它们用小巧的舌头不停地舔我的手臂,看起来非常可爱。这难道就是之前自称是南荒妖王的三头火蛟?
“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救你啊!”我苦笑道。
“好,你先吃这个果子,然后进入我的手镯。”金羿笑着对三头火蛟说道,他不知道这个废旧的圈圈有什么作用,但他怎么都想进去看看。
他随手把手中的果子塞进了三头火蛟的嘴里。当他准备把最后一颗果子喂给火蛟时,火蛟却没有张嘴。它们只是用六个眼睛盯着金羿手上的手镯。
“既然你不吃了,那就进去吧!”金羿刚说完,一道红光闪烁,向手镯飞去,然后消失不见了。
金羿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他感到浑身疼痛,仿佛骨头散架了一样。他揭开衣服和裤子,发现背部、臀部和手臂上都是淤青。他回想起刚才那场惨烈的战斗,周围都是惨不忍睹的景象,满地都是尸体和断肢残骸。
一阵幽风吹过山谷,金羿的长发随风飘扬,头巾飘飘。幽风中夹杂着一股腥臭的气味,刺鼻而来。金羿再也忍不住,吐出了一堆尚未完全消化的食物。
他亲眼目睹了两兽的激战,虽然只过了一刻钟,却像经历了千百年。他看到金麟一次次被火蛟击倒,又一次次站起来继续战斗。那种坚强的意志和激荡的豪情让他心酸不已。他们为了保护这些果子,为了给它们的主人带来礼物,一次又一次的战斗。
为什么每次看到金麟被火蛟打飞,他的心中就会涌起一种久别的心酸?他的脑海中总是浮现出一些断断续续的画面:画面中显示的是:
金麟被火蛟击倒的时候,金羿看到了它眼中的痛苦和坚定。金麟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不屈的精神,它不愿意轻易放弃,它为了自己的主人和使命而战斗。
金羿心中涌起一股无尽的敬佩和钦佩之情。他知道,金麟和他们之间有着一种特殊的联系和信任。它们虽然不能说话,但在这片狼藉的战场上,它们通过眼神和动作传达着更深层次的情感。
金羿走到金麟的身边,轻轻地抚摸着它的毛发。他感到金麟身上的温热,那是坚定不移的意志在燃烧。他知道,金麟是一位真正的战士,它的勇气和毅力是无法被击败的。
忽然,金麟的身体微微颤抖,金羿感受到了一股巨大的力量从它的身上散发出来。金麟的眼神凝视着手镯,仿佛在传达一种信息给金羿。
金羿明白了,金麟要他进入手镯,继续前行。他知道,这是他们共同的使命,他不能辜负金麟对他的信任和期望。
金羿深吸一口气,准备迈出下一步。他重新收拾好自己的装束,抚平疼痛的身体,准备面对更大的挑战和冒险。
他看了最后一眼这片战场,心中充满了对金麟和战斗的感激。他知道,他们已经离成功越来越近,胜利会属于他们。
金羿迈开坚定的步伐,走向手镯的方向。他心中充满了勇气和决心,他准备迎接新的挑战,继续为了保护和守护那些珍贵的果子而战斗。
清澈的月光照亮了一片桑树林地,树叶在微风中轻轻摇曳,发出甜美的声音,就像是置身于大海边听到波浪拍打的声音一样。突然,一声巨响打破了这片美景,一个金色的身影从天而降。
“啪、嚓”声不绝于耳,数不清的桑树被这个金色身影摧毁,紧接着,一个巨大如巨猪的怪兽也腾云而至。这个场景仿佛重演了一遍,但是我回忆不起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只感觉头疼欲裂。
面对金麟快要死去的一刻,我为什么会不顾一切地想救它?为什么会毫不犹豫地把那两颗朱果塞进它的嘴里,是出于同情和忠诚?还是有其他的原因?当我上次来的时候,为什么怪兽没有攻击我?为什么它知道我伤重,却不让火蛟靠近这些果子呢?直觉告诉我,这个金色怪兽和我有某种联系,但我们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呢?这是一个解不开的谜吗?
我转身看着地上的小弓,它简单而古朴,仿佛是一位老朋友。小弓微微颤抖着,我毫不犹豫地拾起它,仔细观察。这究竟是怎样一把弓箭呢?我想起我手臂上那条箭形的胎记,再看着小弓。
木然站在原地,凝视着眼前的金色怪兽,仿佛被定格在了时间的尽头。怪兽慢慢地睁开双眼,对他从树上爬下来一无所知,没有丝毫惊讶的表情。它好像早就知道他一直藏在那颗树上,没有对即将争夺朱果的孩子表现出敌意,反而带着温柔而友好的面容。
即便是面对死亡,它也只是轻轻说了一句“如果你有熟悉的感觉,我就可以无憾地离去……”带着满足和坦然。
即使自己能够重获新生,却始终不能忘记那个几乎害死自己的敌手,并且请求自己救助那只三头怪兽。为什么会这样呢?
之前还是死敌的两个人,在面临死亡的威胁时,却产生了共鸣,那是心与心的连接,那是两个兽类之间同样珍惜生命的跳动。尽管他们一是仙界神兽,一是洪荒妖兽,但人又能如何理解呢?
放下脑海中的这些念头,今天遇到的事情完全超出了他的理解能力。他曾经跟随义父尉迟恭深入研究儒家经典,可以算是对儒家思想了如指掌,但仍无法解释眼前发生的现象。突然间,他振奋起来,想起义父曾经讲过的神仙传说,说他们能够开辟大地、掌控江河湖海,这些传说都在他眼前得到了验证。
根据那只三头怪兽的话来看,金色怪兽好像来自某个神秘的仙界,而它本身也好像是仙界中的神兽。按照它的说法,那就是修炼成仙的动物,这难道不意味着还有修炼成神的人存在吗?
难道义父所说的都是真的?自己曾经嘲笑义父的这些事情,现在却被所见所闻深深打动。想到这些情节,内心涌动不已,或许神仙确实存在,义父所坚信的并不是空穴来风。
原来当初上官叔叔并没有欺骗义父,哈哈哈哈,我不想多想。我回过头看了一眼那株已经凋零的果树,随手把自己手中仅剩的果子扔进嘴里。就像吃西红柿一样,我嚼了几下就吞下去了。可是这一次吃这果子,怎么也吃不出上次那种美妙的味道了。
金羿像一只飞鸟一样飞向山崖,留下了已经面目全非的断魂崖。它见证了这残酷的争斗,虫鸣声、兽吼声此起彼伏,仿佛在为所有逝去的同伴默哀。
兽虽然如此,人又该如何承受?
黎明的阳光冉冉升起,金鸡报晓,薄雾笼罩着洱海旁的农家。那景色无法用言语形容,仿佛梦幻、优雅。
由大理石砌成的房屋墙壁,闪烁着微弱的华彩,屋顶上用稻草编织的顶棚,在薄雾中飘动,就像一位农妇早起为心爱的丈夫生火做饭时,冒出袅袅炊烟,弥漫着空气,时断时续。
在其中一株娇艳的海棠花下,旭日轻柔地拂过,花朵慢慢地绽放。几滴晶莹的露珠从花朵和绿叶上滴落下来。
“波!”
“波!”
回声回荡,洱海上泛起了几圈水花,向四周缓缓扩散,留下了美丽的春光。
“羿儿,起床,准备上马!”一道浑厚而略带粗糙的声音打破了本应宁静的清晨景色。
“好了,义父,你真是老顽固了!我已经告诉你很多次了,我说的都是真的,你怎么还是不相信我?难道你变糊涂了吗?”小金羿的声音听起来稚嫩,但却带着一股老气横秋的口吻,同时还带着一丝不满的情绪。他有些生气地说道。
原来,金羿那天从山崖底下爬上来时已经很晚了,尉迟恭四处寻找,但没有找到任何线索。当他来到邻家段叔家时,看到段叔夫妇焦急万分地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来回走动。
尉迟恭细心地询问后才知道,大约在中午的时候,小金羿拉着段叔家的一对子女出去玩耍,却一直没有回来。这让这三个“父母”非常担心,于是他们组织乡亲们一起四处寻找。
最终,在断魂崖边上他们看到了悲伤的玉儿兄妹,两人站在悬崖边上,不停地俯视着下面,不断呼唤着金羿的名字。
尉迟恭变得更加焦急,赶紧跑到悬崖边上询问情况。他性格豪爽,有些鲁莽,加之对金羿的安危非常担心,正所谓关心导致混乱,他直截了当地质问段氏兄妹。这下倒把这对兄妹吓哭了,他们不停地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只是不断地指着断魂崖。
年老的村长段坤向尉迟恭解释了一下这个崖的来历,这让他感到难以接受。他开始以为金羿不小心掉下去了,加上村长的话,他认为掉下这个崖肯定会死无疑,那两个孩子现在只是伤心地哭泣着。
经过一番思考,尉迟恭决定自己下去找那个孩子,大不了一起死了算了。然而,朴实的村民们一次又一次将他从悬崖边上拉了回来。
年长的村民们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从他们的观念中,根本没有人能够从这个悬崖上活着回来。然而,金羿却活着回来了,这简直太令人难以置信了!
尉迟恭先生也表现出了惊讶的表情,但随即摇了摇头,突然走向金羿,迅速把他抱了起来。尉迟恭内心无比高兴,村民们或许不了解这个孩子,但尉迟恭心中确信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自从十年前在栖霞岭收养这个孩子以来,尉迟恭的生活变得少了很多麻烦。不仅如此,光是这个孩子可以让蛇虫自动避开的本领,就让尉迟恭感到非常幸福。
但尉迟恭的脸上却装出一副不悦的表情,大声责骂道:“臭小子,你跑到哪儿去了,这么晚了还不回家。”他心里其实非常担心金羿,再加上刚刚急急忙忙地找了许久,已经憋了一肚子气。再加上段老村长关于“种种危险”的话,他朝着段氏兄妹看了一眼,他们还在被父母责骂着哭泣着,尉迟恭不由得大声责骂起金羿来。金羿感到非常委屈,他原本想好好向义父讲述刚才悬崖底发生的事情,但话还没说出口,就被义父骂了回去。
从那以后,段氏兄妹被家长严厉警告不准再和金羿一起玩耍,其他邻家孩子也被家长监督不准离家太远。尉迟恭自然也非常生气,不仅对自己的儿子大声斥责了整整几天几夜,还禁止他再往苍山上去,每天的扎马时间也从原来的两个时辰增加到三个时辰。
金羿在闲暇时期也多次向尉迟恭讲述那两个怪物的争斗,可尉迟恭根本不相信。他认为金羿是在编故事来哄他,以便恢复他的原谅。反而,他还加重了金羿的惩罚,并给他增加了一个时辰的扎马时间,借口是“孩子应该诚实,不可姑息养奸。”
金羿的日子变得艰难了,每天一大早被尉迟恭叫醒,然后受到惩罚,扎马四个小时。对于他来说,并没有什么难度,但他毕竟是个孩子,玩心很重。他看着其他孩子在洱海边相互追逐、打闹、嬉戏玩水,或者结伴泛舟、钓鱼在波浪上,心里非常难受,仿佛被抓住了个痒痒。
唯一陪伴金羿的就是那株海棠花。
时间飞逝,转眼间就到了初夏。
温暖的晚风吹拂下,金羿感到全身毛孔都舒展开来,无比畅快。他躺在水边,挽起裤脚,脱掉粗布鞋,将脚浸泡在水中。他感受着鱼虾轻轻咬着他的脚趾,一阵阵麻痒感涌上心头。金羿嘴中哼着自编的曲子,闭上眼睛,静静地享受这难得的片刻休息。
“请问这位小朋友,你知道尉迟恭将军住在哪里吗?”一位英俊的男子走过来,他头戴白色方巾,身穿白衣,脚踩白色皮靴,面容如冠玉般美丽,微笑着问道。
“什么将军、元帅的,好像这附近没有人叫这个名字。”金羿眨着一双大眼睛,故意含糊地笑了笑。
“羿儿,回来吃饭了!”一个浑厚的声音响起,尉迟恭的身影从远处出现。
“糟了,看来我谎言被戳穿了。义父真是的,真会挑时间来。”金羿心中嘀咕着,嘴里却回答道:“马上回来。”他急忙翻身穿上鞋袜,不好意思地笑笑看向白衣人。
白衣人似乎没有生气的样子,继续注视着尉迟恭,不知是因为激动还是其他原因,他的身体开始微微颤抖起来。
“恩公!”一个身穿白衣的人快速迈步,瞬间站在了尉迟恭的面前,低头半跪着道。
“上官兄弟,是你吗?”
尉迟恭急忙伸手扶起眼前的白衣人,仔细打量着他。整整十年了,他等了这位兄弟十年,而现在他还是原来的模样,一直年轻,俊美非凡,散发出英气逼人的气场。似乎这一次见到他,尉迟恭感觉比十年前更加有一种特别的魅力,但具体是什么样的魅力,他这个粗人却说不上来。
“上官,你来得好晚,但望恩公不要怪罪。”他说完,又礼貌地作了一番抱拳行礼。
“哪里,哪里,只是若再晚来几年,说不定我已经成了一堆黄土了,真是可笑。”尉迟恭豪爽无比,说话时毫不避讳生死,他大笑起来。
“恩公,不要这样说,你差点就让我拜托了。”
“上官兄弟,我们走!去我住的茅屋,兄弟们好好聊一阵。还有,别再称呼我为恩公,那个称谓太生疏了,就叫我尉迟兄好了!”
尉迟恭一把搂住上官警我的胳膊,说:“你是远道而来的客人,请!”
当夜,茅屋里烛光闪烁,屋外月亮升到中天,星星点点遍布整个天空。田野里青蛙的鸣叫声此起彼伏,偶尔还能听到狗的叫声,给这个寂静的初夏夜晚增添了些许生气。
上官警我与尉迟恭畅谈了很久,他们互相倾诉着离别后的事情。一番对话,让上官警我感到很多感慨,他知道凭借尉迟恭当初所说的一些话,他深信不疑,而且尉迟恭真的来到南诏大理等着他的消息。但是这等待已经持续了整整十年,常人一生又有多少个十年能过去呢?
他没想到,回到山上后,在师门长辈的帮助下,不仅伤势完全康复,而且他长时间以来一直无法突破的瓶颈也开始松动了。他专心致志地投入修炼,将尉迟恭的事情抛到脑后。
他没想到,他一入定就是十年。对修道者来说,十年只是弹指间的事情,但对凡人来说,十年可真是很久了。他反复回想,越发感到抱歉。
自他平定了心情,跟师门打了招呼后,他径直赶到大理,希望能找到尉迟恭,希望他还在。虽然他没抱太大的希望。但当他再次见到尉迟恭时,他内心掀起了巨浪。这个凡人对他的信任,犹如子期伯牙般难以得到,真是千载难逢的稀少珍宝!
上官警扫了一眼,这个之前欺骗过自己的小家伙,金羿也好奇地盯着眼前这位超凡脱俗的白衣人。单从外貌来看,自己的义父无论如何也比不上他,一个是满脸胡渣的黑大汉,一个是面如冠玉的玉郎君,一个是年近半百的老头子,一个是英姿飒爽的“年轻”人,两人之间的差距太大了。
唉,看来我的义父真的老了。
"尉迟兄,这个小家伙就是您在山中捡到的那个孩子吧。他聪明伶俐,差点就骗过我了,哈哈哈哈..."他笑着,伸出像白玉般洁净的手掌,在小金羿的头上轻轻摸了一下。自从十年前在山洞里见到他以来,他就对这个孩子印象深刻。
太阳渐渐西坠,阳光柔和地洒在大理的山间。尉迟恭站在山顶上,抬头望着晚霞余辉,眼中闪着无尽的思绪。身旁的胡渣黑大汉、冠玉美少年、半百老者和英姿勃发的年轻人都静默地陪伴着他。
"尉迟,这些年来,你都过得好吗?"年轻人终于开口,他的声音如山泉般清澈。
尉迟恭微微颔首,回望着年轻人的眼神中满是感激和敬意。
"多亏了你,我才得以重获新生。我一直想知道,为什么你要帮助我?"尉迟恭的声音中透露出深深的疑惑。
年轻人笑了笑,眼神中闪过一丝温暖。
"当年在山洞里,我看到了你的孤独和绝望。我知道,你渴望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又感到束缚。我想,或许我的出现可以给你带来一丝希望和解脱。"
尉迟恭默默地听着,心中的石头终于放下了。他深深地看了一眼年轻人,感受到了他身上的温暖和坚定。
"你是我的知音,永远值得我信任和依靠。无论将来发生什么,我愿意陪伴你一直走下去。"尉迟恭的声音中流露出坚定的决心。
众人面露微笑,他们知道,彼此间的羁绊已经超越了时空和岁月的限制。他们将会一起走过风雨,彼此扶持,直至永远。
“哎呀,要说起来,十年前我曾经对您说过,等您回来后就下山来接您上山。可谁知道,事情出乎意料,就在我得到师门长辈的帮助治疗伤势时,我突然突破了修为的瓶颈,进入了闭关的状态,结果把您的事情给忘记了。实在是对不起啊,兄弟。”
上官警我立刻向他施礼:“我这次出关以后,就赶到大理,找了您半个月,终于把您找到了。不知道兄弟准备何时回山跟随我们?”
“真的可以跟随你们门派修炼各种仙术吗?我现在年纪已经不小了,我……我……我……还行吗?”
不知是因为激动还是久别重逢,这位曾经英勇无畏,鲜血淋漓的将军,居然开始口吃起来。
“当然可以,只要师门长辈给您重新洗脉,给您铸基,您就可以修习各种道法,和年轻人没有什么区别。”上官警我理直气壮地说着,瞬间击碎了尉迟恭的疑虑。
“只是……”
“还有什么担心的,尉迟兄?您我是兄弟,不必介怀,尽管直言不讳。”
“要是我跟您上山了,这孩子谁来照顾?”他的目光停留在金羿的脸上,充满了关切和疼爱之情。
“哈哈哈,这还不简单。这小子比较合我胃口,虽然刚才给我撒了谎,但如果只带您走,我心里只是出于感激和佩服。要是把这个小家伙也带走,那我上官警的这次行动就真的没有白费了。”
听了上官警我一番话后,尉迟恭完全放下心中的疑虑,毫不保留地与上官警我畅谈起来。他问了各种问题,时而询问上官师门中的规矩和禁令,时而询问师门长辈的脾气如何。他说得轻松开心,尽情畅谈。
仿佛一瞬间,过去十年的等待终于变成了现实。他内心的郁结一扫而空,时而哈哈大笑,时而大口喝下一杯烈酒。他完全没有注意到金羿已经不知何时趴在方桌上打起了鼾声,入睡了。
......
天色渐渐亮了,寅时过去,卯时即将到来。尉迟恭和另外两人站在屋外的院子里,仰望着满天繁星闪烁。月亮已经过了中天,薄雾轻轻升起,洒落在他们的头顶上,如雾似幻、若有若无。泪水早已涌上尉迟恭的眼眶,顺着颧骨滑落,滴在石板上发出“滴答”声。下一刻,他即将离开这个养育了他十年的小屋,离开这些善良纯朴的白族乡亲。他心如刀割,仿佛曾经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也有过类似的感觉。
"走吧,尉迟兄弟,如果村民们醒来我们就不好走了。”上官警我催促道。
"好的,让我再看看这间小屋!"尉迟恭信步向前,推开门,仿佛要铭记住这小屋的每一块砖、每一块瓦、每一张桌子、每一个凳子、每一只碗、每一只瓢勺、每一张床、每一张垫子。
"羿儿,我们走吧。等你学有所成了,再回来看看乡亲们。”
"呜呜呜呜,义父,我想和阿富、玉儿,还有小红道别一下。”金羿抽泣着,向尉迟和上官警我哀求道。
“啪!”
一道耀眼的白光猛然闪现,像一颗流星一样美丽夺目。在白光中,一把小剑逐渐放大,接着变成一把大剑,再接着变成了一把巨剑,最终缓缓降落在地面上。
转过头,他望向面前的父子俩,说道:“上去吧,我们马上要出发了。”
金羿小心翼翼地踏上巨剑,感到宽敞舒适,这让他这个只有十岁的孩子充满了对峨嵋的好奇心,完全抛开了之前的忧伤。
随着剑身轻微颤抖,上官警我已经飞身跃上剑身,双手不停地比划手势,默念咒语。
“剑为地,人为天,人剑合一,起!”
巨剑平稳地把三人带离地面,缓缓地升向天空,越升越高,最终消失得无影无踪。
金羿借着月亮微弱的光芒,凝视着那渐渐模糊的村庄,渐渐变小的城市,回忆起苍山上的一草一木,一鸟一兽。他想起洱海里那些小鱼小虾,在不停地咬自己的脚趾,带来阵阵麻痒感,非常不舒服。他还想起和一群小伙伴一起喊号子、吹口哨、唱自编的歌谣,在洱海上划船,心情激荡洋溢。
不知不觉间,两道清泪滑过他幼小的脸庞,在脸上留下深深的痕迹。
“谁说男儿不流泪,只是未到伤心处。再见苍山,别了洱海。”
三人站在巨剑上,迎风而立,衣袍翩翩飞舞,长发随风飘扬,心情愉悦无比。
上官警我担心父子二人第一次踏剑而飞站立不稳,掉下云端,于是特意减缓飞行速度。
过了这么多年,终于可以实现我义父的愿望了。回想起来,每当我看见义父面对着洱海独自发愁的时候,我便心里隐隐作痛。虽然我们是义父子的关系,但我们的感情远远超越了父子之情。
我回过头看着上官警我,他的头发飘动着,白色头巾轻轻舞动,满脸欣喜地看着自己的义父。此刻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心里急切地想要去峨眉。
"上官叔叔,你能飞得再快一点吗?我和义父都想尽早到达峨眉!"我用稚嫩的声音真诚地问道。
"哦!你不怕吗?要是飞得太快了会不会害怕?"上官警我惊讶地问道。
想起自己当年被师门带上山的时候,和这个孩子的年龄差不多,也是站在这座"白虹飞剑"之上,飞行的速度和高度差不多。当时的我紧紧抱着师父的大腿,害怕得不得了。
到了蜀山之上,我已经湿了一大片衣裤,而这个孩子却毫不畏惧,反而精神焕发,还要求我加速飞行。他的心境简直就是修真界的一颗瑰宝。哈哈哈哈,峨嵋山看来真是有福气,蜀山也是天佑之地。
"我不怕,你快点吧,你没看到义父急得像只猴子吗?他简直恨不得立刻飞到你那个山上去,就像他在逞英雄一样。"他一副老成持重的样子,故意摸了摸下巴。
"你这个臭小子,是谁告诉你我有这个想法的?等下我要收拾你了。”尉迟恭假装凶狠地说道。
"好吧,小子,今天我上官叔叔会给你展示一下腾云驾雾的威力,准备好了吗?白虹,起飞,加速!”他不停地比划着手势,白虹飞剑开始颤动起来。
"呼",剑刃发出一声清脆的鸣响,斜插向高空的云层。
"啊!好舒服啊,哈哈,没想到真的可以腾云驾雾,以前只敢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原来都是真的。义父,你看下面的云,太美了!"尉迟恭如梦初醒,想起了《庄子·逍遥游》中鲲鱼化为鹏的故事,只需一扇翅膀,就能飞上九万里高空。这个概念对他来说太过令人难以想象,尽管他现在飞行的高度只有几里,但九万里……那将是一种怎样的境界呢?
突然,金羿的声音打断了尉迟恭对鲲鹏飞行高度的思考。他抬头望去:
太阳刚刚升起,红红的一片,美不胜收。红光洒在云层上,云朵翻滚,形状各异。它们迅速地变换着,有时像苍狗,有时像云雀;有时像轻盈婀娜的女郎轻轻抚摸雪白的云间,有时像两只受伤的猛兽疯狂地互相挣扎。
云像大海一样,波涛翻滚,如幻如真。
……
正当父子二人陶醉在旭日初升和云海翻腾的美景中时,上官警我高声地说道:“尉迟兄,小羿儿,收回注意力,看住脚下,我们马上就到师门了。”
剑身稍稍下沉,剑尖微微朝下,缓缓地飞向下方。转眼间,他们就穿过了云层。
上官警我看出父子二人心生疑虑,便笑着解释道:“我们修真者通常喜欢宁静,不喜欢社交和修炼时被人打扰。因此,每个门派都会在门前设置阵法或禁制,以阻挡外界。这些阵法和禁制因门派而异,大多用于限制他人进入或产生幻觉诱使退却,让人误以为前方是悬崖绝壁。”
“而我们门派的阵法传自一位高人,不仅限制进入,还限制出去。这就是这些阵法的作用。但要进入门派,就必须破除阵法,这要么需要知晓破解之法,要么要熟知进出之道。我们门派的护山阵法名为‘太清两仪大阵’,除了掌门和几位老一辈外,没有人知道如何破解。”
“因此,我们这些弟子如果想要离开山门,就必须学会破解阵法。之前我飞行乱转就是为了这个原因,所以尉迟兄和羿儿你们先尽量记住多少就记住多少,以后在门派里还会教给你们。但要是走错了方向,就会被困在阵法里,要么一辈子出不去,要么甚至被阵法消灭殆尽,魂灰都不剩。”
听到这里,尉迟恭父子顿悟,深感后怕。小金羿嘴巴撇了撇,小声说道:“要是有人不小心闯进去,那还真是够倒霉的!”
“就算是修炼者经过这里,也会感受到我们门派阵法之外的警告信号,自动绕道而过。这在修真界已经成了一种不成文的规定。一方面是尊重其他宗派,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我们陷入对方的阵法中,给自己增加麻烦。可能我给你讲了这么多,你暂时不太明白,等你加入我们门派之后,就会有人教你一些规矩了。”
金羿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不再说话,全神贯注地关注着白虹飞剑的飞行路线,心里默默记下来。他的天赋非凡,无论是记忆力还是领悟能力都远超常人,短时间内就将这入阵法的大部分记住了。
“你们两位注意,我们马上就要进入师门了,师长们一定会对你们很高兴。”
上官警我话还没说完,眼前的景色骤然一变,从之前的雾气弥漫变成了一幅如诗如画的美景。
此刻正是上午九点钟,眺望前方,太阳已经高高挂起,地面上有七座山峰耸立,每座山峰之间都相隔数十里,宛如七把锋利的长剑直指苍穹。七座山峰之间有一条小溪蜿蜒而过,像一条发亮的银色丝带,溪水平静地流淌着,偶尔有游鱼跃出水面,摇摆摆头甩尾巴,然后又回到水中,动作灵活极了。
溪水旁边,几个二八年华的白衣女子正在溪水中洗衣服,她们将裤腿挽得很高,露出光滑如玉的小腿,彼此泼水嬉戏,追来追去,笑容灿烂如海棠盛开,让百花黯然失色。
山峰之上,古树参天,仿佛为大地铺上了一层厚厚的绿色棉被。
透过树荫,可以看到一些亭台楼阁矗立在古树之间。这些建筑都是用古老的木材建造的,风格古朴简约,却流露出超凡脱俗的气息。这七座大型建筑群分布在各个山腰之处,用青石板和红木梁建成,远远望去,宛如大唐普通百姓的住所,远离了世人对仙境的金碧辉煌和华丽。
每个山峰之巅,古树之巅,凌空矗立着七只巨大的白鹤,高傲地俯视四周,目光中闪烁着电光。它们就像守卫一样,守望着周围的一切。
为首的那只白鹤看到上官警回来,发出一声尖鸣,迅速飞向他所在的位置。其他六只白鹤也听到了叫声,立即飞向上官警的方向。
当它们飞近时,金羿终于能清楚地看到这七只巨鹤的样子。它们高约四米,翅膀展开大约八米,全身洁白无暇,鹤冠高高矗立,鹤嘴尖锐而修长,眼中闪烁着锐利的光芒。
换做以前,在未曾亲眼目睹断魂崖底两兽巨大战斗的惊天景象之前,金羿可能会感到害怕。但自从见到那一场战斗后,他对面前的这七只巨大白鹤已经不感到奇怪了,相反,他对它们的羽毛和飞行姿势很感兴趣,仔细观察着。
至于尉迟恭,从小到大他都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鸟”。虽然他是个经历过战场的战士,但此刻他只觉得双鬓冷汗直流,背心已经湿透,双腿发软。要不是上官警快速抓住他,他就要“未入仙门便已仙逝”了。
"我练习武功的时间已经超过三十年了,几乎每当有空闲,我都会和七鹤一起飞行。我们之间的关系相当不错,所以它们才会这么高兴见到我。至于你们第一次来这里,它们才会有些戒心。放心吧,它们不会伤害你们的!"
我看了一眼站在我们中间的金羿,他一直都毫不惧怕,还不断地观察着七鹤的飞行,摇了摇头,真不知道他是个怎样的人。
“上官师兄,你回来了!”一个甜美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
我们抬头望去,前面一位十四五岁的小姑娘驾着剑飞了过来。她的发髻微微挽起,斜插了一支琉璃发簪。她的脸型精致,眉毛像柳叶一样好看,眼睛闪烁着活泼的光芒。
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纱裙,两条纤细的玉臂上系着一条彩色丝带。裙摆随着风轻轻飘动,露出一双玲珑可爱的白色小靴子。乍一看,她就像是从天堂中降落的仙子一样美丽动人。
“是什么风把我们可爱而顽皮的小师妹吹来了?”我轻笑道。
“哼,怎么样,我现在长大了,已经不那么任性了。大师兄还拿那些十年前的老掉牙的事情来笑话我,看我不理你了……”那少女撒娇地说道。
“那你来这里做什么?难道只是想看看我这个大师兄吗!”
“嘿嘿,爹爹说大师兄会带人回山,所以我抢先过来看看……而且,我门派很久没有新人加入了……”她一边嘟起嘴巴和我说话,一边不自觉地看向尉迟父子。
这两个人,没什么了不起的嘛,无论是外貌还是气质,都和我们师门的师兄们相差甚远。真不明白上官师兄当初为什么极力推荐他们加入师门?
就在齐蕙儿一脸怒气的时候,金羿和他的父亲尉迟恭并没有意识到她已经来到了这里。金羿对待这只七只巨鹤的好奇心使他全神贯注,而尉迟恭则小心翼翼,生怕惹恼了这些巨鹤。他们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个美丽如花的少女是何时出现的。
“嗯……嗯……”尉迟恭咳嗽了一声,看着小师妹的脸色,明白了她的想法,便提醒道。
“请原谅我家老粗的冒犯,姑娘来这里,我们没有尽到礼节,还望姑娘不要介意。”他是一位豪爽的武将,性格直爽,从不喜欢说那些虚伪的客套话。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他刚来到蜀山,不愿得罪这位乖巧的师门才女,也是蜀山中的夜明珠。
尉迟恭以前与大多数位高官贵族的女子都有接触过,知道她们通常喜欢听别人奉承。于是他把以前听到的一些奉承之词派上了用场,一连串地说了出来,这让齐蕙儿开心地笑得满脸绽放。
“义父,为什么我觉得她好凶啊!我们并没有得罪她,她为什么要摆出那副样子!”金羿说着一句话如同霹雳,在场所有人被吓了一跳,尉迟恭辛辛苦苦重塑的局面又归于原状。
瓜子脸上原本挂满笑容的齐蕙儿瞬间凝固,一指着金羿说道:“就是你这个臭小子,长得像个破铜块一样,就是你得罪了我……”